from 今日聯合報【記者苗君平、袁世珮/台中縣報導】

五月天代言樂隊大賽,拍攝主題曲「放肆」MV,鼓手冠佑卻在此時傳出「開贓車」事件。
大甲警分局昨破獲竊車集團,7輛贓車中驚見劉諺明(冠佑)也是使用人之一,
警方偵辦後雖將他飭回,仍將他與太太王行芝依贓物罪嫌函送偵辦。

大甲警分局昨天偵破竊車集團,偽造權利車名義銷贓,兵分十三路搜索,查扣了11輛車,
其中7輛是贓車。冠佑以證人身分前往警局應訊。

他供稱,有車透過31歲車商江元章(有妨害自由、殺人未遂等前科)出售,
但江沒有給他車款,以這輛二手車「抵用」,他對車子來源毫無所悉。
但警方認為冠佑將太太王行芝的車牌掛在BMW轎車上,仍有違反贓物罪嫌。

警方表示,冠佑取得的這輛BMW 740LI,新車市價約400多萬元,
雖然是3年中古車,但至少也有200至300萬元,冠佑以118萬元的代價取得,
同時在他家中,發現另一輛豐田牌CAMRY的權利車。

五月天唱片公司相信音樂強調,冠佑是以證人身分到警局配合警方調查,
且該車只是「先寄押在冠佑處,並未過戶」。

五月天今天將前往北京,準備11日的演唱會。




【2009-07-09/聯合報/C4版/星blog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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