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時電子報 】 李南燕/台北報導

一年半後,魩仔魚將逐漸在魚販攤上消失!據了解,鑑於台灣近海漁資源大量枯竭,
農委會決定九十七年元旦起,約束漁民全面禁捕魩仔魚,讓小魚有機會長大,
國人要吃到在地尚青的海魚,才不會是奢望。

飛魚卵、珊瑚 一併禁捕

同時間起,飛魚卵和珊瑚也都全面禁止捕撈或採收;目前珊瑚船只剩下一艘。
農委會主委蘇嘉全昨天提出「新農業運動」十大政策,
其中一項是「嚴重危害生態之漁業,三年後全面禁止」,全面禁捕魩仔魚即是重點。

漁業署調查顯示,魩仔魚季從每年六月初到八月底,國內一年產量約二千公噸,
產值近三億元,每公斤售價一百五十元到二百元。
相較於一般魚價平均不到一百元,魩仔魚「身價」不凡。
台灣最重要的魩仔魚上岸漁港集中在枋寮、頭城和淡水一帶,
捕撈的漁民多為兼職,隨季節轉變更換捕撈標的物。

違規撈魚苗 國際黑名單

由於魩仔魚頂多只能長到五公分長,要捕撈這種迷你魚,魚網網眼直徑大都低於○.二公分,
這種洞眼超小的魚網早被歐洲和美國等漁業技術先進國家禁用,台灣卻還在用,
成為國際評價「漁業技術落後」的重要指標之一。

但近海漁源枯竭,漁民捕不到魚,影響生計,據指出,農委會先採柔性措施,
要求漁會對捕撈魩仔魚的漁船採申請核可制,並訂出作業公約,
要求漁民配合「禁漁期」、「禁漁區」、「混入經濟魚量達十五%以上停捕」、
「身長小於二公分不捕」、「全年總量管制」等五大調控措施。

來不及長大 漁源快枯竭

據漁業署抽樣調查,一隻非魩仔魚類母魚如果生了一百隻小魚,通常只能存活五隻,
其他九十五隻因來不及長大而被誤認為魩仔魚,撈捕後被吃掉了。
如果繼續下去,將剝奪希望吃到近海新鮮漁獲的多數人權益。
因此,農委會決定透過「新農業運動」政策,徹底執行復育近海漁業資源,該禁就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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