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棟/台北報導

「形容罪狀極多。貶義。」這是教育部(新聞)編《成語典》對「罄竹難書」的用法說明。
教育部以三年半完成《成語典》光碟版,去年十月並上網公布。《成語典》中,
「罄竹難書」的釋意、典故說明及用法都有詳細說明:「釋義」:罄,用盡。

「罄竹難書」指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拿來書寫,也難以寫盡。
形容災亂異象極多,無法一一記載。後用「罄竹難書」形容罪狀極多。

「典故說明」:「竹」是指從前用來刻寫文字的竹簡。
「罄竹難書」較早見於戰國時《呂氏春秋.季夏紀.明理》,
文中有一段描述亂世各種異象,譬如天上的雲呈現怪異形狀、太陽有日蝕現象、
同時有兩個或四個月亮一起出現、馬頭長出犄角、有人養出長有五隻腳的雄雞或母豬生下小狗等。

這些奇怪的現象「皆亂國之所生也,不能勝數,盡荊、越之竹,猶不能書」。
意思是說這些奇怪的現象,都是由於政治敗壞所帶來的亂亡徵兆,這種國家即將敗亡的徵兆,
多到用盡荊、越兩地的竹子來寫都寫不完。

「罄竹難書」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本來是用來形容亂象之多,後來轉變而專用於形容罪狀極多。
與《呂氏春秋》同期的《孫臏兵法》,在〈奇正〉篇中有「形勝,以楚越之竹書之而不足」指兩軍相爭時,
要讓我軍處於必勝條件下的方法有許多種,即使用盡楚、越兩地的竹子都寫不完。

可知最初「罄竹難書」一語並無負面義,但後來一般引用時,多只用以形容罪狀之多。

「用法說明」:形容罪狀極多。貶義。
例句:
一、他長期在鄉里間作威作福,罪行罄竹難書。
二、他所犯的罪行罄竹難書,是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。
三、他們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罪行,判十次死刑都不嫌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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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的本來只知其一,
但不知是用在壞的事情上,
真是不好意思,抓來念一下
要多增進自己的國文造詣呀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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